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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訊 見習記者範天嬌 通訊員張翔馬曉峰 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區管委會財政局原副局長周亮在職期間非法收受賄賂共計41萬餘元。該案由蚌埠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禹會區人民檢察院辦理,該院近日以涉嫌受賄罪依法對周亮提起公訴。
  經查,被告人周亮多次利用職權便利,在項目招投標、工程款的支付、竣工驗收等方面,收錢替人辦事。在高新區一還原安置房工程建築施工招標過程中,周亮通過推薦方式,幫助個體建築商耿某掛靠公司中標。為了感謝周亮的幫助,耿某送給周亮現金22萬元。  (原標題:蚌埠一財政局副局長插手安置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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